一、报考岗位、人数及条件 二、报考要求 (二)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。 (四)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。 (五)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。 1.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; 3.曾因违法违纪,被开除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; 5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; 7.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考程序和方法步骤 1.网络报名: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请报考人员于9月23日(周二)9:00—9月28日(周日)15:00登录(报名入口)进行网络报名。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,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。报名咨询电话:0512—65761691,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。 (二)考试 2.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、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,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:2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《面试通知书》领取方式。 4.考生应按照《准考证》《面试通知书》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、《准考证》或《面试通知书》。 根据考生总成绩,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。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。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,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日常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,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,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。考察不合格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,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。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(含电话或短信通知)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。 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在“相城公安微警务”微信公众号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须携带有效身份证、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,并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六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予以聘用,不胜任岗位、考核不合格者,依法解除劳动关系。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及相城区各乡镇(街道)财政保障,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。 (一)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。 (三)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统一组织,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 (五)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秉公办事,严肃招聘纪律,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,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特设立咨询电话:0512-65761691;监督举报电话:0512—65225661转37021。 2025年9月23日
附件:附件2: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对照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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